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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作規劃的身後事】
我已年過66,如果逃避老之將至的安養與身後問題而不預作規劃,會成為孩子們的負擔與累贅。
上週驅車前往果園的路上,跟老妻商量後決定,我們倆人如果走了以後,就在北部找一個靠女兒家近的私人樹葬墓園"付費樹葬或花葬(非户籍地無法安葬公有墓園與政府補助)",園方會規定"多少年之後就不用去祭拜"。而我個人很不喜歡靈骨塔,因此絕對不要把我放在靈骨塔。
海葬太花錢,日本人推行「零葬」,火化之後不要拿回來。如果屆時台灣法令改了,就直接火化不要拿回來。
熊貓老爹
yichao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