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5年(1976年),在一個偶然又理所當然的機會進入學校的「柔道社團」後,隔年參加「全國中上學校運動會」時,連續擊敗三名選手,而獲得初段黑帶的榮譽。
為何說「理所當然」?
生長於警察家庭的我,自小就習慣在分局的眷舍中見到「柔道場」,因此學習柔道對我來說,就成了理所當然。
然而可惜的是,我的柔道生涯只有一年左右即畢業離校了。但是這一年除了「護身倒」讓我一輩子受用之外,最大的收穫應該是「運動員精神」。
這話怎麼講哩?
記得某次體育課的課程為「拳擊」,老師要求同學們上台「捉對廝殺」時,大夥都是「點到為止」;只有我和另外一位柔道隊的孔姓隊友來真的,當時只見台上打的滿頭直冒星星,下台後我倆卻相互按摩。
課後同學們都笑我倆是傻瓜,居然來真的!
而我倆卻心知肚明此乃運動員的習慣,因為運動員練習時都是來真的而不來假的。
現在柔道隊的老同學見面時大夥都互稱「榮譽二段」。
因為年紀大了「身體不經摔」,一摔就變成兩節(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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