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中風父親所合法申請的外籍看護工,報到迄今即將屆滿兩個月。
父親說:有外籍看護工真好!
此番係基於我在高雄加工區當經理時,有過管理二百多位菲籍勞工與大陸廠管理八千多位大陸籍勞工的經驗,因此在網路選工時,刻意選擇「來過台灣(7年)、照顧過病人、年齡較大(47歲)、身高稍高、體重略重(配合父親的身高體重)、會烹飪、國台語能溝通」者。
相處久了,該位外籍看護工用英語表示:
前任的台灣僱主家庭除了要她24小時照顧病人之外,更要聽全家人的指揮「作東、作西」,因此有作不完的家事與工作,甚至還每日要下田種菜,病人反而是其次。某次家人將她(外籍看護工)當成外傭帶出門去辦私事,結果病人獨自在家摔跤導致二度中風後,家人卻不敢對外明說,而讓她 (外籍看護工) 變成左右鄰居與仲介公司的箭靶。
此事我的鄰居也有切膚之痛,鄰居家族中的老人家也是如此。要外籍看護工下田,卻讓病患在家中站在椅子上自己去晾曬棉被,而不幸兩度摔倒後往生。
所以該位外籍看護工到任後的「工作職位說明書」,我律定的簡明扼要,以「照顧父親的中風復健為主、母親的作息時間為輔」。因此雙親未起床前與午休時間都不要打掃,以免吵到雙親的休息。再加上雙親所住三房一廳30坪大小的房子也無須多少時間打掃。
因此,每日清晨外籍看護工到晨間市場買完菜,回家為雙親準備早餐後,運用雙親看報紙時打掃並整理雙親的居家環境與洗滌晾曬衣物,再陪侍雙親到住家大樓的中庭散步。
午餐備完後稍事休息即陪父親前往醫院復健。
傍晚備完晚餐,還要陪侍雙親用晚餐與洗滌餐具後方能盥洗休息。
此事看來夠順利吧?
不然,瘋言瘋語開始來了,
……您家的外傭真幸福哦,早上08:00起床、晚上18:00休息、不但跟主人同桌吃飯、還有個人的寢室、女兒家就住旁邊卻笨到不會讓外傭去打掃、來個客人都不讓外傭倒茶水卻自己倒、外傭應該早起晚睡有做不完的家事纔對嘛.....
我告訴妹妹,在大陸廠任職期間見過太多的台資企業老闆將大陸工人「不當人卻當黑奴使喚」的慘痛教訓與經驗。當初係為人打工而無權改變,而今身為雇主的我「絕不如此作賤自己與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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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的工作內容: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2013107798
Yahoo!奇摩知識+
外婆中風多年 跟外公兩人獨居(阿姨們是住在隔壁 而非同棟建築物)
兩人年齡都在八十歲以上
有一直以來都有申請外籍看護工
最近電視上常報導藝人們一些外傭的使用情況
說不能做家事之類的
我想請問像我外公外婆這種情況
看護工也不能做家事 煮飯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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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
你好
外籍看護是主要是照顧病人生活起居、環境清潔與飲食照料
所以只要與被照顧人有相關的地方,都是算在他的工作內容
例如
奶奶的起居室,外籍看護協助打掃是可以的
奶奶的飲食讓外籍看護去打點也是可以的
奶奶的衣服由外籍看護清洗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叫外籍看護去阿姨們的家中打掃,那就不行的
小提醒:
假設申請來照顧外婆,但是煮的飯外公順便吃,洗衣服的時候順便幫忙洗,這樣子其實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如果被檢舉,寫個公函回覆,大部份都不會有問題,除非你們家是很有名的,被媒體一直拿出來檢核,勞工局才會進行處罰,要不然不會被罰,但是除了外公跟外婆的生活環境以外,就不行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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